第1类房屋构件的安全鉴定。此类型对部某一单个构件进行安全鉴定,如房屋拆改的混凝土梁、板、柱等单个构件对于房屋的体系是否造成影响,其是否会有破坏发展的迹象等进行详细地查勘。
第2类房屋改建结构的安全鉴定。此类型房屋主要为改造内部整体结构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载等。的重点就是复核验算,检查其改造前和改造后对房屋整体是否产生了影响,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
第3类房屋安全性检测。对象主要为上世纪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属于常规的安全鉴定检查,也是房屋安全类型中常见的一种。的复杂程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确定,此类型房屋往往受使用环境的因素而影响。
第4类司法房屋安全鉴定。此类型多发生于民事纠纷,由法给予委托,需要当事人双方给予共同配合检测工作,特别是对于现场检测工作必须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现场检测要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结果应该由当事人双方共同认可。
第5类房屋正常使用性。该类型房屋鉴定侧重考虑是否影响使用人正常的使用性,比如装饰装修破损、漏水、空鼓等现象等。而查勘中更侧重于对图纸的复核,现场的实际环境。往往产权补登或者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等常进行此类型的房屋鉴定。
第6类危险房屋及房屋完损。主要参考规范《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前者常适用于有一定体系,但材料不合理的房屋,例如年代久远的砖木结构房屋;后者常适用于不规则、不形成体系的非标准房屋。故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规范依据和方法。
第7类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紧急。由于地震、火灾、煤气爆炸、受外力影响等造成的房屋破坏需要人员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出房屋严重受损的程度,并且结合相应的检测项目综合考虑该房屋是否为危房。此类型需要准备工作做得充分,能够随时进驻现场,有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和补救措施。
第8类房屋抗震安全鉴定。受2008 年汶川地震对我国房屋的破坏造成的影响,近年来房屋抗震安全鉴定的比例逐年增加。近两年各种关于抗震内容的修订规范陆续执行,足以证明建设部对于抗震鉴定的重视度。在过程中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占据很大的比例,对于结构性能和构造体系是查勘的关键。主要包括抗震构造和抗震承载力验算,以安全检测中复杂的一类,有时需要有较丰富的结构知识和经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