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是指对工程周边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和使用状况是否危及不安全使用进行鉴别、评定。检测是为了了解建筑物的结构现状,使房屋安全鉴定有据可依而做的检查和测定工作,是鉴定的辅助手段。
由于周边施工,挖隧道、河道、管道,建地铁、地下停车库,挖基坑,大型机械碾压房屋周边路面等,都会影响周边房屋结构安全,需对相邻工程周边房屋进行监测。包括:房产、土建、隧道、基坑、地铁、桥梁、河涌、水利、管道、爆破等工程施工周边的房屋鉴定。
01施工周边房屋鉴定的意义和目的
1、施工前对工地周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是通过鉴定人员对周边房的原有损坏进行公正地计量、记录或对不稳定裂缝等损伤进行监测,评定房屋损坏程度,保存目前房屋损坏情况记录,目的为减少日后因房屋损坏而产生纠纷。
2、施工前对工地周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也是通过鉴定查勘,既可以保证周围房屋在施工中正常、安全地使用,亦对房屋目前存在的危险状况提出有效措施,使施工方能掌握情况,减少塌房伤人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3、施工前对工地周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有效避免因相邻工地施工产生的影响和干扰造成周边居民投诉。因为施工前没有向房屋鉴定机构申请对周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居民的投诉就有可能造成建设方及施工方被责令停工,影响施工进度;房屋损坏纠纷不断,责任难分,施工单位对房屋损坏影响赔偿费用增加。
4、施工过程中或施工结束后,再次对工地周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可通过施工前后两次鉴定结果对比,分析房屋损坏原因,确定上述工程施工是否影响房屋安全及影响程度,若发生房屋损坏纠纷时,施工前鉴定记录可作为区分房屋损坏责任的依据。
5、鉴定目的在施工前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目的是了解房屋的安全程度及证据保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房屋的正常安全使用,为相邻工程项目顺利施工提供可行性处理方法。在工程施工中或施工后对周边房屋安全鉴定,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房屋损坏的原因及界定房屋损坏的责任,减少因施工导致的纠纷。
02常见需要做周边房屋安全鉴定情况
1、交付使用后需要重新进行装修或改造的房屋,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及装修施工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到相邻单元安全的房屋。
2、因毗邻或邻近新建、扩建、加层改造的房屋,因邻房基础、桩基工程施工等而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到安全的房屋。
3、深基坑工程施工,距离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4、基坑开挖和基础工程施工、抽取地下水或者地下工程施工可能危及的房屋。
5、距离地铁、人防工程等地下工程施工边缘2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
6、爆破施工中,处于《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的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内的房屋。
7、相邻工地所在地段地质构造存在缺陷如流砂层或溶洞等可能危及同地段的房屋。
相邻工程周边房屋监测包括房屋沉降监测、房屋倾斜监测和房屋裂缝监测,采用不同的方法,不同的仪器设备,保证周边房屋的安全。
03监测频率
1、房屋沉降监测点布置且初始值设置之后,监测频率原则上不低于1次/月。
2、围护施工开始至开挖前沉降监测频率1次/周;基坑开挖至底板浇筑完成期间沉降监测频率1次/天;底板浇筑完成至结构施工结束沉降监测频率为1次/周。
3、达到监测报警值时,沉降监测频率不低于2次/天,出现特殊紧急情况,根据工程需要适当加密监测频率。
4、房屋倾斜检测,在一般情况下测量频率采用1次/月,当沉降监测频率加密到1次/天以上时,采用1次/周。
5、房屋裂缝观测,原则上与沉降监测同步,但考虑滞后效应,观测频率适当降低,一般为1次/周。
6、具体监测频率应根据具体的施工工况作适当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