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无设计资料或资料不全乘系数1.3。
2、高温、有毒、有害环境及超高建筑乘系数1.2。
3、房屋加层、改造鉴定乘系数1.5。
4、只涉及一幢房屋局部的(少于整幢房屋建筑面积的20%的),按与该局部相关的结构面积(仅指上下结构)一并计算取费。
5、以上系数只能加乘一次,不得累计加乘,如一处房屋同时有多项加乘的,可取最高一项加乘计算。
6、最终被评估危险级别较高的房屋需要提供加固修缮等技术服务的,最终的房屋鉴定收费情况要另算,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时间:2021-05-10 08:55:37浏览量:929